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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根据《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》,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按照货物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,实际交易价格(包括货物零售价格、运费和保险费)作为完税价格。
       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的单次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元,个人年度交易限值为人民币20000元。在限值以内进口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,关税税率暂设为0%;进口环节增值税、消费税取消免征税额,暂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%征收。超过单次限值、累加后超过个人年度限值的单次交易,以及完税价格超过2000元限值的单个不可分割商品,均按照一般贸易方式全额征税。
商品适用于哪种税率请以实际提交订单时的应付总额明细为准。